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S212绕城公路线kV部分工程初步设计(代可研)的批复
2024-07-29 来自: 悬式绝缘子 浏览次数: 1
黎川县发改委关于黎川县S212黎川绕城公路线kV部分工程初步设计(代可研)的批复
你单位报送的《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S212黎川绕城公路线kV部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》(黎投发字〔2023〕17号)及其他相关材料已收悉。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,原则同意经调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(代可研),现结合评审意见及修改后的初步设计(代可研)文本批复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黎川县S212黎川绕城公路线kV部分工程(项目代码:-04-01-788947)。
1、新建钢管杆10基,其中钢管杆GN35-13带低压横担、断路器安装横担10基;
2、新建电力电杆31根,其中新建锥形水泥杆,非预应力,法兰组装杆,15m,230mm,N,无根部法兰13根,锥形水泥杆,非预应力,法兰组装杆,15m,230mm,N,有根部法兰13根,锥形水泥杆,非预应力,法兰组装杆,15m,230mm,N,有根部法兰5根;
3、新建架空绝缘铝导线、新建拉线组,其中交流避雷器,AC10kV,13kV,硅橡胶,40kV,带间隙(线kV,不带间隙带脱离器(设备)11组;
JKLYJ-10-240、JKLYJ-10-70,导线,导线采用三角排列方式;工程按C级污区设计,10kV架空线普通);10kV架空线路耐张、终端杆的绝缘子选用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(U70B/146,255,320)组成的耐张绝缘子串。六、工程防雷接地、导线对地和交叉跨越距离、
10kV电缆敷设方法与排列、电力电缆及附件的选型、电缆与其他物体净距、电缆通道防火等基本合理,原则同意电杆采用12米、15米杆型的非预应力水泥电杆及钢管杆,水泥电杆的横担采用角钢组合结构,直线杆采用单横担,重要的交叉跨越和直线度及以下的转角杆用单排横担,大于45度的转角杆用双排横担。七、原则同意施工组织、项目管理与劳动安全、节能、环境影响评价等设计专篇。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施工条件,完善相关设计,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专项审批手续。
八、项目总投资概算398.2万元,其中:建设工程费用368.36万元,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29.84万元。资产金额来源为县本级财政预算资金。分项工程概算详见附件。
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)要求,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,严控投资,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。十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等做调整,请按照《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
251号)的有关法律法规,及时提出变更申请,我委将根据项目详细情况,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。十一、请黎川县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,依据有关规定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、土地使用、资源利用、安全生产、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。十二、
工程建设一定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要求,严格执行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”的安全生产“三同时”制度,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。
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,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,向我委申请延期。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,延期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一年。国家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执行。请项目单位、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逐步优化完善设计,并严格按照初步设计(代可研)批复要求实施,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内容、规模、标准和建设方案,控制投资。